:::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2月1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0675號函辦理。

二、因應教育部推動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政策,為使實驗教育順利使用學習歷程檔案作為115年度大專校院考招備審資料,並讓實驗教育主管機關、實驗教育辦理者了解「114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高三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分梯次提交」操作方式及相關工作期程,國教署委託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本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
1、依據實驗教育三法設立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型態、公辦民營學校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參與115年度大專校院招生管道(參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學生。
2、依據實驗教育三法設立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型態、公辦民營學校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單位辦理者與教職員工。
3、全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之實驗教育業務承辦人。
(二)辦理時間:115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2時。
(三)參與方式:本次說明會採YouTube線上直播方式進行,並於115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2時開始報到,請各與會人員逕至「全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首頁(https://exep.k12ea.gov.tw),查閱系統公告並逕行參與。

四、請各實驗教育辦理者(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如為參與115年度大專校院招生管道(參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且曾上傳學習歷程檔案至實驗教育平臺之學生,請踴躍參加本說明會。

五、活動聯絡方式:全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客服人員,電話:(049)2910-960,分機3966。

六、檢附旨案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

:::

網站管理: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聯絡我們:

電話:

02-24301505轉103(非學校型態-徐小姐)
02-24301505(學校型態、委託私人辦理)、
02-24301505(原住民實驗班
02-24301505(雙語實驗班

傳真:02-24327029

地址: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8樓

返回頁首